山東裕濱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濰坊銀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名稱變更)成立于2006年7月,坐落在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港工業園,法定代表人為單春菊,注冊資本1200萬元人民幣。公司主要生產和銷售化工產品。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該公司廠區內現有年產30000噸三氯化鋁、300噸次氯酸鈉生產項目和年產3000噸2-乙基蒽醌項目技術改造工程,以上項目均已通過安全驗收。 為滿足環保要求,提高環保設備的安全性,企業對原有環保設施進行改造升級;為提高生產的安全性,部分換熱器增加聯鎖,萃取液接收槽增加液位聯鎖;原有6臺粗品蒸餾釜無法滿足產能要求,為提高生產效率,新增2臺粗品蒸餾釜;為提高萃取效率,對萃取塔加高,并對部分設備進行改造、更換;為提高真空系統的穩定性,防止真空系統內物料堵塞管道,跟換真空機組并配備過濾器。本次變更只針對2-乙基蒽醌車間內部設備設施的變化。該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前實施了年產3000噸2-乙基蒽醌項目技術改造工程變更,該工程由黑龍江龍維工程化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該設計公司具有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甲級資質、資質等級滿足項目要求)進行設計,并于2021年8月委托黑龍江龍維化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為該項目出具了《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專篇》,項目于2021年9月1日開工,2021年9月20日竣工,本項目不涉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施工,施工過程由企業人員完成,該項目評價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工藝及相關的安全設施均與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專篇設計內容一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該項目建設完成后應進行專項安全評價評價。 受山東裕濱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東齊信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承擔了該公司年產3000噸2-乙基蒽醌項目技術改造工程的專項安全評價。雙方簽定《安全評價技術服務合同》后,山東齊信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確定項目負責人,成立評價項目組,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標準規范要求,通過對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分析和現場檢查,結合其生產的實際情況,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并按照《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和有關法規、技術標準、文件的規定與要求編制完成了本評價報告。山東裕濱新材料有限公司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