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東廠區50萬噸/年苯乙烯產業鏈一體化技術改造提升項目竣工驗收,其原料預處理單元產出的碳三及以上組分作為原料進入粗碳四分離裝置,致使粗碳四分離裝置原料變為一部分來自苯乙烯項目原料預處理單元,一部分外購,且外購粗碳四每批次組分不同,所以導致混合芳烴組分發生變化,由混合芳烴(汽油組分>90%)改為混合芳烴(苯40-50%,甲苯20-30%,正己烷15-25%)。本次變更生產許可證范圍補充混合芳烴(苯40-50%,甲苯20-30%,正己烷15-25%)(中間產品)產能。依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是指依法設立且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工商核準文件從事生產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企業”和“第三十一條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當原生產裝置新增產品或者改變工藝技術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產生重大影響時,應當對該生產裝置或者工藝技術進行專項安全評價,并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向原實施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提交安全評價報告”的要求,本次變更應進行專項安全評價。受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山東齊信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承擔了該公司25萬噸/年粗碳四分離裝置產品名稱變更專項安全評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