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發展需要,山東濰焦集團薛城能源有限公司分為兩個公司:山東濰焦集團薛城能源有限公司(含薛城能源公司、苯加氫分公司和天然氣分公司)和棗莊薛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即原振興能源分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頒布,根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總局第79號、89號修訂)“第三十條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主要負責人、企業名稱或者注冊地址的,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或者隸屬關系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實施機關提出變更申請”的要求,該公司應進行安全評價。受山東濰焦集團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山東齊信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承擔了該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