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瑞華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28日,注冊資本300萬元,注冊地址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濱海區大家洼街道北環路以南、臨港路以西,公司類型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唐萌,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新型金屬功能材料銷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涂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耐火材料生產;生態環境材料銷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樹脂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輕質建筑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銷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生物基材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橡膠制品銷售;合成材料銷售;建筑材料銷售;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新型陶瓷材料銷售;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塑料制品銷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劑銷售;生態環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術研發。(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濰坊瑞華新材料有限公司擬投資12700萬元租賃濰坊金通礦物飼料有限公司土地建設精細化工研發生產項目。該項目于2021年8月17日取得了山東省建設項目備案證明,項目代碼:2108-370772-04-01-170040。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產品4-丙基雙環己基酮、聯二環己二醇、乙酰正丙醇、單甘酯、二叔丁基羥基甲苯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原輔材料氫氧化鈉、環己烯、丙酰氯、苯、三氯化鋁、氫氧化鉀、水合肼、二氯乙烷、乙酰氯、正庚烷、乙醇、氮氣、氫氣、2-甲基呋喃、丁酸、戊酸、鹽酸、異丁醇、硫酸、雙氧水氟利昂R22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氫氣、苯列入《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但未超過規定的使用量,因此,該項目屬于一般化工建設項目。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根據主席令[2021]第88號修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總局令第77號修改)等的有關要求,該項目需進行安全預評價。為此,濰坊瑞華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東齊信安全評價有限公司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對該公司精細化工研發生產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評價組,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對安全預評價工作的程序要求,在對該項目相關資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礎上,以該項目《申請報告》為主要依據,根據安全預評價工作的有關要求,收集了相關資料,對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與分析,根據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分布及評價單元的劃分原則劃分了評價單元,采用定性、定量的評價方法對該項目固有危險程度和風險程度進行了評價,提出了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做出了安全評價結論,并編制完成了安全評價報告。 |